犯罪嫌疑人牛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立案侦查,在接受检察官提讯时吐槽老板不发工资。检察官并没有因为他是犯罪嫌疑人而忽视他应享有的合法权益,反而帮他维权。记者近日从西城检察院获悉,该院刑民检察联合履职,支持民事起诉,最终通过调解帮牛某追回了被恶意拖欠的劳动报酬。
今年初,牛某因酒后驾驶垃圾清运车被公安机关以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在检察官提讯时,牛某态度不错,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之后,他十分懊悔地说:“我想来北京赚钱,连春节都没回家,没想到不但没赚到一分钱,还犯了事儿,唉……”检察官疑惑地问牛某:“你在公司也工作了一个多月,为什么没有赚到钱呢?”牛某回答:“公司说我犯了事儿,老板心情不好,不给我发工资,我感觉真的是走投无路了!”检察官由此发现牛某可能存在被欠薪的事实。
因牛某犯罪情节轻微,西城检察院在召开公开听证会后依法对他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但刑事案件承办检察官并未止步于刑事案件本身,因为这不仅是一个普通的刑事案件,还关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及社会公平正义,于是迅速将牛某追索劳动报酬的线索移送至该院民事检察部门。
民事检察官随即向牛某及其所在公司开展调查核实,通过查阅公司资料、调取牛某与公司经理的聊天记录、通话记录等,查明了牛某在务工期间被该公司恶意拖欠工资的完整事实。2023年底,农民工牛某经老乡介绍,进入北京一家劳务公司务工,负责垃圾清运工作。该公司与牛某约定劳动报酬为每月6000元,当牛某提出要与公司签劳动合同时,公司以牛某只是临时用工为由拒绝。牛某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虽然他的犯罪事实与公司正常支付薪资没有联系,但公司却以牛某涉嫌犯罪、老板心情不好为由,拒绝支付牛某应得的劳动报酬,牛某一次次讨薪,公司一次次推托。
案情查清了,但牛某身为一个农民工,缺乏诉讼能力,难以维权,检察官决定支持起诉,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在支持起诉过程中,为了节省牛某的维权时间成本,帮他尽快摆脱困境,检察官积极促成检察和解,将公司负责人与牛某一起请到检察院面对面调解。经过多番释法说理,公司认识到拖欠劳动报酬违法行为的危害并现场给牛某结清了拖欠工资。
“感谢检察院公正司法,既让我回归正轨,回归社会,又帮我要回了工资!”事后,已经在刑事案件中吸取了教训,找到新的工作重新开始新生活的牛某专程给检察机关送来锦旗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