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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蒸馒头大师

  最近因为王朔的新书,又总被问到以前的“金王之争”。找出一篇旧文发了。还有不少人问21号北京签售分享的事,文末也有说明。

  今天文章首发于2018年11月《新华每日电讯》

  六神磊磊

  一

  写金庸,感到无从下笔。恰好今天看到网上这样一段话:

  “金庸的小说,和真正的大师,如博尔赫斯、布尔加科夫、略萨、马尔克斯相比,只能说是二三流水准。他迎合了一群草根的英雄情结,缓解了他们强烈的个人欲望与当下的无力感之间的剧烈冲突,在一次次有强烈代入感的头部按摩之后,让破裂的人生找到一颗颗可以缝缀的补丁或者几瓶可以粘贴的胶水,或者片刻虚妄的充实。不过,感谢金庸给我们饥饿时提供的粮食——那些被王朔戏谑地称为‘馒头’的东西,感谢他如此有毅力、如此耐心地、一气呵成地蒸出的十五屉馒头。谢谢大侠,一路走好!”

  类似这样的话,其实大概率是没看金庸的人写的,而且他也未必好好看了自己所说的略萨、布尔加科夫、博尔赫斯、马尔克斯。

  可以想象,在金庸去世后网上铺天盖地的怀念声里,在人人都跟着喊“一个时代结束了”的时候,有一些人感到逆反,并且趁机写一点话,小小刻薄一下,凸显自己的不同俗流,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但如果确实愿意诚恳地探讨,我们就必须要正视一个文学现象:

  什么叫“迎合了一群草根的英雄情结”?《水浒》就是这样。

  什么叫“强烈的个人欲望与当下的无力感之间的剧烈冲突”?《红楼梦》就是这样。

  所以这些判语,不能成为否定一个作品文学价值的理由。
金庸:蒸馒头大师
  说金庸蒸了十五屉“馒头”,这没错的。问题是,他蒸第一屉馒头《书剑恩仇录》,是在1955年,距离今天已经63年了;他完成最后一屉馒头《鹿鼎记》,是在1972年,距离今天也已经46年了。也就是说,他的创作已经是大半个世纪前的事情了。

  就算这是一些馒头,那么也已然被人津津有味地吃了大半个世纪,而且还在继续吃下去,罕有别家的馒头造就过如此盛况。这种事如果发生在餐饮行业,那么各路晚辈美食家不应该恭恭敬敬地膜拜研究吗?

  这不容易啊。这半个多世纪的时间里,风云激荡,时局变迁,文艺的沙海中千淘万漉,人们的口味变化巨大。多少曾经喧嚣的声音都沉寂了,多少曾经璀璨的流星都暗淡了,但金庸席卷华人世界半个世纪了,并且还在继续下去。面对这样独特的文学现象,我们后生是不是应该保持一点谦抑,至少,先看了他的书,再来下结论呢。

金庸:蒸馒头大师  二

  我以为,一个一流文学家的诞生,不管对于世界上任何民族而言,都是极为不容易的,好比沧海得珠,是值得倒上酒庆贺的幸事。

  拿金庸来说,是什么因素造成了他的出现?略一分析,我们也许就会感到庆幸。

  他出生在中国大陆的浙江海宁,中国之“大”滋养了他。这个“大”包括辽阔的国土、众多的人民、悠久的历史、丰厚的文化。倘若他不是生在这样一个“大”国,他的作品也许不会是后来这样的格局。同时这个“大”还指大的时代,他在一个风雨飘摇、变化剧烈的大时代出生和成长,沧桑的时代造就文学家沧桑的心灵和笔触,这都是对他的滋养。

  除了“大”,滋养他的还有“洋”。金庸的父亲是震旦大学的学生,很有早期的新派人士气象,他家要过圣诞节的,父亲给他送的圣诞礼物是狄更斯的作品《圣诞颂歌》。当时有几个孩子有这样的礼物呢?我到今天都没有读《圣诞颂歌》,我家里有一本,是出版社送的,装帧精美,说起来惭愧到今天我都没有读过。

  所以金庸不光是一个完全土产的中国才子,也是一个洋才子,他自小受到了现代文明的感染和熏陶,他的武侠小说之所以具有强烈的现代性,也和这一点分不开。

  后来,他幸运地被《大公报》派在香港,得以把写作的书桌安放在香港。像他此后开的栏目名“北望神州”一样,他得以在一个大时代中执笔北望神州,酹酒滔滔,沉吟感慨。在当时华人世界的其它角落,都未必有写作武侠小说的条件,而香港却有。得天独厚的环境,才使他得以灵感奔涌,肆意挥洒和铺展才华。

  他又碰巧当了多年的报人、记者。这份职业让他了解了更广阔的社会面,接触到更多的人群,对人性有更多的洞察。后来他小说中展现的世事洞明、人情练达往往都与此有关。他居然还做过电影导演和编剧,把戏剧中的种种手法都移植在了小说创作中。

  他是一个风云激荡的大时代的造物,是不同文化激烈碰撞的造物,是中国传统文化和西方现代意识交融的造物,是各种个人杰出的综合素质恰好拼凑齐全的造物。之前我说的这些条件,差了哪一个都不行,查良镛都不会变成后来的金庸。

  他的小说里写过一个叫做黄裳的人,这人是一个图书管理员,前半生都在埋头读书,主要是读道家典籍,从来没有察觉过自己的使命。等到书越读越多,才猛然融会贯通,悟出了许多高深的武功来,发现自己的使命乃是武学,于是提笔著作,写出了一部《九阴真经》。

  金庸其实就很像黄裳,整个前半生都在为命中注定的一个目标而蓄力,自己却茫然不觉。直至稀里糊涂万卷书读罢,猛然发现绝世武功已经上身,这才顿悟了上天的使命。作为报人的他才开始意识到:自己居然有可能会成为一个小说家,并且是武侠小说家。从此,“九阴”出世间,江湖风云变。

  所以,一个文学家、一个传奇的诞生,是有多么惊险,多么不容易。我们现在常常探讨怎么培养大师,其实大师不是培养出来的,是滋养出来的。我们该做的就是呵护水土,静静等待,除此无他。

  三

  对于金庸作品,确实很容易读“浅”。

  因为它的面目长得太不像经典。当今的经典必须矜持、拒人于千里之外,不可作出取悦人、引诱人的媚态,但是武侠小说取悦人,甚至步步诱惑人深入。它们拥有大量读者,而大众的品位是需要警惕的,批评家们有理由这么认为。

  在几十年前,金庸刚刚“登陆”的时候,我们的批评家是紧绷的、紧张的,文学同行们许多是抗拒的、逆反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执着于一些条条框框的问题:金庸是“旧文学”还是“新文学”?金庸是“进步”的,还是退步的、腐朽的、麻痹人的?

  我的读者告诉我,当时他们老师曾布置的任务就是要大家写作文批判金庸。在我的中学,有一位班主任老师查到学生读金庸武侠,便勒令大家写检讨,并且要割破手指头,按血手印。这个事情如果发生在今天,是可以上头条的。

  武侠小说是有俗套的。金庸自己写文调侃过台湾武侠作者的俗套,说必定是一个“丰神俊朗”的少年侠士,父母为仇家杀害;必定许许多多女侠都爱上了他,侠士一定中了什么迷药,和一个女侠“铸成大错”;这少年侠士一定得到前代异人留赠的武功秘诀,遗书之中一定有“留赠有缘”四字,等等。

  话是不错,但其实他自己也无法完全避免俗套,甚至许多“俗套”还是他首创。比如跳崖总也摔不死,张无忌、段誉就都跳过崖,并且捡到了秘笈。

  想要在这种“俗套”中造就经典,铸成丰碑,相当不容易,很考验查良镛。

  他的小说最初的主旨,不外是所谓“演任侠好义,总群爱国之旨”。最早的《书剑恩仇录》,就是一个丰神俊朗、书剑江山的少年侠士,立志驱逐鞑虏做好汉。

  这部书里能看出来这作者野心极大,书写的地域十分辽阔,从江南直到回疆,从钱塘潮写到大漠风沙,人物也是庞杂众多,连民间故事里的阿凡提都跑出来了。光是红花会当家一写便是十四个,也不怕吃力。

  然而和后来的作品比,这部书明显稚嫩,刻画人物明显刻板单薄。直到了第三部《射雕英雄传》,金庸小说境界遂大,感慨始深,黄蓉、郭靖、黄药师、周伯通等这一批人物壮丽登场,这才有夏济安的感叹:真命天子已经出现。

  而到1961年,金庸写出了所谓“射雕三部曲”时,他已经不知不觉间完成了一些非凡的事情。

  看一个文学创作者的高度,有时候可以看他多大程度上融入了民族的血脉。比如只要听到一句“床前明月光”,但凡会说汉语的华人大概多半能顺口答出“疑是地上霜”,这就叫融入了民族的血脉。又比如今天读过《红楼梦》的仍然是少数,但只要说一个女孩像林黛玉,一个男孩子像贾宝玉,国人便会自然明白,不需要任何注释。

  金庸不知不觉做到了这一点。哪怕一个人从来不看他的书和影视剧,也可能用到“华山论剑”“左右互搏”这样的成语。形容一个女孩子像黄蓉,国人多半会自然明白是什么意思,不需要任何注释。而假如说一个阿姨像灭绝师太,她哪怕没看过金庸,也多半便要大怒。对于一个作家而言,这是极大的殊荣,是足可以让人顶礼的成就。他已经融入了我们民族的基因,和我们的文化血脉一起流淌。

  然而金庸在还写出了另外三部,所谓“三杰作”,就是《天龙八部》《笑傲江湖》《鹿鼎记》。

  四

  这里说一下《笑傲江湖》。匈牙利诗人裴多菲有一首诗,曾经在国内非常流行,就是:

  生命可宝贵,爱情价更高。

  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

  其实这一首诗,真的可以拿来当金庸《笑傲江湖》的主题诗。它的主人公——令狐冲,就恰恰遇到了诗歌里的困惑:“要爱情,还是要自由?”

  在书上有这样一个情节:令狐冲希望能和任大小姐在一起,得成眷属,但老丈人任我行的条件很明确:必须加入日月神教。为了爱情,牺牲自由,行不行?令狐冲的最终决定是不行。

  因为“圣教主千秋万载、一统江湖”的话,他说不出口。天天跪拜磕头违心拍马,他做不到。他说:“她(任盈盈)如真要我加盟日月神教,我原非顺她之意不可……可是要我学这些人的样,岂不是枉自为人?”“甚么‘中兴圣教,泽被苍生’,甚么‘文成武德,仁义英明’,男子汉大丈夫整日价说这些无耻的言语,当真玷污了英雄豪杰的清白。”

  令狐冲就是“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的典型。

  令狐冲曾经有过一个回答不了的问题。那一次,在恒山悬空寺,少林方丈问令狐冲:为什么左冷禅(野心家)恨你?令狐冲说:因为晚辈总是阻挠他的大计。方丈追问:你为什么要阻挠他的大计?

  令狐冲当场呆住了,他从来没有认真思考过这个问题。

  左冷禅的“大计”,乃是要合并分散的五岳剑派,统而御之。这听上去并没有什么不对。何况在我们的传统观念里,“合并”往往代表着正确的潮流,代表着积极和进步;而“分散”则往往代表着倒退、混乱、破坏和无秩序。那么令狐冲为什么要破坏左冷禅的大计?

  写书到此时,金庸虽然也不过才四十四五岁,年方壮盛,但已然进入了他创作生涯的最后一个阶段。《笑傲江湖》已经是他的倒数第二部书,他对武侠主题的探索和开拓已经到了更深远、微妙的地步。

  之前他的那些主人公,不管是义薄云天的郭靖,冷傲偏激的杨过,还是优柔寡断的张无忌、豪迈过人的乔峰,都有着明确的人生使命,做事情都有着充分的理由,他们都清楚地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战斗。

  可等到了令狐冲唱主角时,此公居然糊里糊涂,似乎全然不知自己为什么而战斗。面对方丈大师的问题,他思索了半天,最后回答的大意是:左盟主让我感觉不好。我就是反感他。

  事实上,令狐冲说不出的答案恰恰就在书名里,为了“笑傲江湖”。注意,“笑傲”的意思不是制霸,而是潇洒如意、随心自在。令狐冲本能厌恶左冷禅,反对他的“大计”,乃是他目睹左冷禅之流的种种手段,已然察觉到了这种“大计”的代价,那就是人人被压抑和屈从,个性不能舒展,不能“笑傲江湖”。

  他曾有言:“我不愿做的事,便是师父、师娘、五岳盟主、皇帝老子,谁也无法勉强。”令狐冲所捍卫的,乃是一种更高贵的精神状态。

  至少到了这个时候,用金庸的博士生卢敦基先生的话说,金庸的笔已然“从民族性和阶级性中突围”,直接探求和叩问人性。他抬脚迈过了一道门槛,向着文学更终极的目的挺进。

  有一些事,属于是人类共通的幸事,应该让我们欣慰欢乐。

  比如赶上了和平年代,没有遭遇战争;赶上富足光景,没有饥馁;比如气候宜人,春暖花开;比如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比如晴空一鹤排云上……而在这众多幸事中还有一种,就是和大师同时代。

  就说我自己,无缘和屈宋班马同时代,无缘和陶渊明、李杜同时代,无缘和曹雪芹同时代,我无从知道他们的长相,无法了解关于他们的更多细节,甚至连曹雪芹到底是不是一个传说中的胖子也不知道。

  所以我个人很珍惜这一和金庸同时代的庆幸。这个时代有报纸,有广播电视,可以清楚地知道他的生平,了解他的形象和声音,甚至是事无巨细地了解他的许多情况,悲愁喜乐,这是值得感庆的事。我很感激。

  并且,在他飘然离去的时刻,还要感谢金庸一生足够精彩、圆满,感谢他享寿长久,才能让我们能以一种更平静、更释然的心态来面对别离。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