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知代表性人物:储殷、徐之明(老徐说道)对伊拉克喜欢的不得了,常常在网络媒体上大加赞赏,对其推崇备至。
究其缘由,是因为美国入侵了伊拉克。说什么美国打伊拉克,是为了给伊拉克人民带去文明和自由。
尤其徐之明,经常在网上晒伊拉克GDP增长了多少,人口增长了多少,建设了多少高楼大厦,一副恨不得变成伊拉克人民的样子。
时过境迁,现今所谓的“文明”和“自由”开花结果了!伊拉克宣布拟将女性法定结婚年龄降至9岁。
为何萨达姆时期伊拉克不是这样,偏偏现在变了呢?
因为,1989年11月20日,第44届联合国大会第25号决议通过了全世界第一部有关保障儿童权利且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性约定,俗称《儿童权利公约》,迄今为止世界上所有国家都签署了,唯独只剩美国不愿签署。
为何不愿签署,因为签了,就没法搞萝莉岛了,没法合理的为美国权贵提供恋童癖。
像储殷、徐之明等人为何会如此喜欢美国和伊拉克,因为他们想让自己子女接受这样的文明和自由的洗礼。
而在中国是不被允许的,所以,才会痛恨,继而对中国进行各种挖苦嘲讽,贬低抹黑。
因此,我建议,必须满足储殷、徐之明等人的愿望,让他们举家搬迁移民至伊拉克,好方便其接受文明和自由。
大家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