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信用体系作为社会信用体系的数字化升级,不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元素,更是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我国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进入数字经济时代,以《2024—2025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动计划》为代表的顶层设计,进一步明确了数字信用体系的发展方向和重点任务。各地积极响应,通过“信用+”模式,在中小微企业融资、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领域展开广泛探索,取得了显著成效。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发挥数字信用体系在推动发展新质生产力和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方面的作用,可从以下三方面,通过治理模式创新推动数字信用体系迭代优化,更好地赋能高质量发展。
一是进一步加快建立统一的数据标准和共享机制。数字信用体系建设亟需建立统一的数据标准和共享机制,以解决长期存在的数据孤岛问题。通过制定国家层面的数据标准与规范,推动各部门、各行业间的数据互联互通。建立高效的数据共享平台,促进跨地区、跨部门数据的流通与融合,为信用评估与应用提供坚实的数据基础。
二是进一步完善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体系。随着大数据技术的广泛应用,个人隐私保护成为数字信用体系建设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建议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数据采集、存储、处理的边界与规范,强化对数据安全的监管力度。此外,加强公众隐私保护意识教育,提升社会对数据安全问题的重视程度。
三是进一步提升算法透明性和公平性,完善数字信用积分的生成和使用机制。推动算法模型公开、提高模型可解释性,接受社会监督与审查,确保算法决策过程的公正性与合理性。同时,建立健全问责机制,为受到不公正算法决策影响的个体提供申诉与纠正渠道。此外,注重数据收集的多样性与包容性,减少算法偏见的发生,提升信用评估的公平性。
数字信用体系作为新时代经济治理和社会治理模式的重要创新,正逐步成为赋能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面对挑战,我们应积极拥抱新技术,充分利用其带来的便利和效率,同时加强监管和规范,确保数字信用体系健康、可持续发展。未来,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政策的持续完善,数字信用体系将在更广泛的领域发挥更大作用,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作者陈济冬为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长聘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卫小波为中移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规划技术部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