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四川日报-川观新闻
川观新闻记者 燕巧
6月2日,记者从广元市纪委监委获悉,日前,经中共广元市昭化区委批准,昭化区纪委监委对卫子镇原党委书记姜荣鑫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姜荣鑫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组织、参与聚集性活动;追求低级趣味,沉迷赌博;将公权力沦为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甘于被“围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姜荣鑫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昭化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昭化区委批准,决定给予姜荣鑫开除党籍处分;由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昭化区第七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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