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来凤县人民法院旧司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债务纠纷案件,被告田红在法庭的耐心调解下,最终承认了欠条上的签字,并与原告达成了还款协议。
案件起源于一张欠条,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田红偿还欠款。然而,在法庭调解过程中,田红对原告提交的欠条上的签字坚决否认,并愤然离开调解室。面对田红的不配合态度,法庭负责人张昌华决定采取背景调查的方式,进一步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
经过多方打听和调查,张昌华发现田红在创业过程中确实存在尚未解决的债务问题,且她曾尝试过多种营生但都未能成功。同时,张昌华还尝试通过田红的女儿进行调和,虽然未能达成目的,但进一步完善了背景信息。
得知法庭找到其女儿的联系方式后,田红赶到法庭进行质询。在法庭的耐心解释下,田红逐渐放下戒备,开始与张昌华进行深入的交流。张昌华以田红的子女为话题,打开了田红的话匣子,让她倾诉了自己的创业历程和家庭生活。
经过四个小时的交流,田红逐渐认识到了自己的问题,并承认了欠条上的签字是自己所写。她表示愿意与原告进行调解,并达成了还款协议。
还款日期到来之际,张昌华接到了原告的电话,询问是否能如期拿到欠款。张昌华随即拨通了田红的电话,田红解释说因为村里有人过世,这几天太忙了,但保证不会食言。当天下午,田红卖了两头猪,将还款汇入了法院账户。
此次调解的成功,不仅解决了双方的债务纠纷,也体现了法庭在矛盾化解中的重要作用。办案人员不仅是矛盾的化解者,更是当事人的倾听者,通过耐心倾听和交流,找到了解决问题的关键。
来凤县人民法院旧司法庭将继续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努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来凤县人民法院 龙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