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十二届县委第十轮巡察动员部署会召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市委对巡视巡察工作的指示要求,全面部署开展县委第十轮巡察。县委书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洪然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朱红娣主持会议。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小明参加会议。
就做好本轮巡察工作,洪然指出,要深化认识提高站位,准确把握巡察监督方向。要准确把握政治监督内涵,结合县委工作重点,围绕工业强县、县中振兴以及关于深化改革等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监督检查,督促相关部门提高工作水平。要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牢牢盯住“关键少数”,以及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关键环节,提前熟悉被巡察单位的职能职责和行业领域特点,梳理分析历次巡察、纪委监督、审计等存在的问题底数、历史背景,分析排查廉政风险点,带着问题巡,定准靶向查。要将人民至上贯穿巡察始终,特别是要监督查纠教育医疗、养老社保、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民生领域侵害老百姓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始终关注和维护“一老一小”、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揪心事操心事烦心事,让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洪然强调,要聚焦重点靶向监督,持续发挥巡察震慑作用。要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发力,结合被巡察单位职能职责,各有侧重地开展监督,对巡察发现的影响和制约高质量发展的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深入分析问题背后的原因,找准病根,开出药方。要联动贯通聚合监督力量,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审计等部门的协调协作,推动力量、信息和监督成果共享共用,把制度优势转化为监督效能,真正以实际成效让广大党员干部真切感受到巡察监督的强力震慑,也让群众切身感受到正风反腐就在身边。要压实责任深化巡察整改,巡察问题反馈后,各被巡察党组织要主动扛起整改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负“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把抓整改融入日常工作;巡察机构要及时组织整改事项“回头看”,形成监督、反馈、整改、再监督的闭合链条,推动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
洪然要求,要强化协同积极作为,努力提升巡察工作质效。要加强协作配合,被巡察党组织要积极支持配合巡察工作,对巡察组交办的问题严肃对待,立行立改。各巡察组要加强与被巡察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沟通,多听取意见建议,结束后做好巡察反馈。要增强斗争精神,巡察人员要着力增强敢于发现问题的政治担当和责任意识,在矛盾问题面前敢于亮剑,对问题巡深巡透、见人见事,切实将政治巡察的利剑作用充分发挥出来。要遵守作风纪律,强化规矩意识、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各项工作要求,切实维护好涟水巡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会上,朱红娣传达了上级关于巡视巡察工作新部署新要求;李小明宣布了县委第十轮巡察组组长、副组长授权任职和任务分工。
按照年度巡察工作计划,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县委同意,启动十二届县委第十轮巡察,对县人社局党委、县医保局党组开展常规巡察,延伸巡察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县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对全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巡察。按照巡察工作“一次一授权”任职要求,本轮巡察组任务分工如下:
县委第一巡察组:负责巡察县人社局党委,延伸巡察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县委第四巡察组:负责全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巡察。
县委第五巡察组:负责巡察县医保局党组,延伸巡察县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姜 浩)